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人被狗咬伤了,多处出血,脸上和胸口上被缝针,除了医疗费,想让狗主人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您看,如果这个钱,大概能要多少,要多少合适?

2019-12-22 22: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狗咬人了怎么赔偿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第一,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本案原告提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请求完全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第二,必须指出,我国法院对受害人提出的上述请求是否支持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即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人民法院才会对受害人提出的请求予以支持。
    具体言之,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只有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才可以将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入误工补助费中;交通费则指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至于营养费,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 被他人饲养的宠物咬伤属于典型的侵权责任纠纷,被咬伤的人可以要求动物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就是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如果存在故意挑逗宠物的情况,可以视情形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司法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首先,作为主人你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全部责任都由你承担,但全部责任不意味着什么都要赔偿,法律对赔偿范围是有规定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其次,精神损失费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和伤残等级对应,如果受害者没有伤残,那么精神损失费就不必支付,伤残必须通过鉴定确认。

    再次,误工费必须由女方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并证明医院建议的休养天数,同时证明自己的月收入,计算出实际务工收入,才需支付。
    收入证明不能简单的依据用人单位开的工资证明,还要结合完税证明等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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