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协议离婚,孩子归我,协议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教育医疗费用共同承担,自离婚起对方一直没给过,直到2017,2018,算是给一点当年的抚养费,今年又开始不给,我能否起诉追讨以往的抚养费,以及重新调整抚养费用?另外对方在外地做生意,但不是本地人,他是法人,我需要去当地法院起诉是吗?

离婚
2019-12-22 20:5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在子女抚养权乃至抚养费方面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关于抚养费的确定,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所以女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用承担可以按上述标准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基础,由婚姻法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目的是维持两性家庭关系的稳定。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起诉状书写:孩子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xx4年x月xx日,汉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xxx年xx月xx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xx年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
    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xx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xxx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zx
    xx年xx月x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