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制造厂辞退了,劳务派遣公司不结薪水,要我等你,该怎么办?

2019-12-22 20:1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
    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由于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是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维权。
      如果仲裁裁决下达后,老板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以确保执行到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1、开除了,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
    2、《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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