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判决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
2019-12-22 18: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是:
    (一)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是,律师不可以全权代理离婚,本人须亲自到庭。 因为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所以不能特别授权。必须当事人都到场才能查清原因,而且离婚诉讼还有调解程序。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