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我的招牌是美宜家便利店但招牌上没有任何有关美宜佳公司的任何商标。这算侵权吗?

商标
2019-12-22 14:43: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政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商标侵权行为所必须承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商标法作出的强制性处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于分离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6、罚款。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7、责令赔偿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其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责任  依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两种:即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责任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行为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如果行为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果行为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单位犯以上罪行,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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