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2月12买房到2014年9月8号收房还交了办房产证的钱,开发商一直到2016年6月份才开始办证,我想问开发商是不是违约了合同上产权登记的约定

2018-09-05 01:0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般来说办房产证是由开发商办。你交齐开发商所需要资料即可。拿以上这些东西到当地的房产交易就可以去办理的。
  •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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