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2年从单位买的房屋,支付了购房款和交易费,至今未办房产证,我已起诉到法院要求办证并支付违约金,但被告却提出原先的企业已破产,诉讼时效已过,所以不承担责任。可我是2010年才知道单位不给办,在这之前曾声称单位统一办房产证,请问我起诉被告支付违约金能得到支持吗需要什么证据

2019-12-22 01:15: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1.立案: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3.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4.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5.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
  •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对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特殊情形下还包括清算组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的破产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裁定是否受理。
    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志着企业法人破产这一特别程序的正式启动。破产案件的受理将对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对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以及对有关债务人的财产保全及执行措施、诉讼及仲裁程序产生实质性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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