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未婚生子,有一个儿子,没有办理结婚证,后跟孩子他爸爸因为某些原因分了,后过了6年现在跟现任老公,结婚了,办了结婚证,如果我们现在要生孩子的话,孩子落户属于第二胎,还是第一胎

2019-12-21 14:1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收养的孩子的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 结婚落户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结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章迁移登记
    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
    第三十三条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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