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就是女性,人们婚姻破裂,两地分居有3年多了,争吵男女双方有吓唬,含有家庭暴力,如今联络男女双方不了,育有一女生。

2019-12-21 08:4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也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下列: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一方有家暴行为,那么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另外,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孩子抚养一般看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司法实践中一般家暴是要不到孩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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