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人欠我一笔贷款。我写了一张借据。我可以起诉吗

2019-12-19 21:2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对于欠款不还的,可持相关证据手续,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另一方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以借条形式出现的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一般会严格审查其真实性 就是为了防止离婚纠纷中一方虚编债务损害对方权益
    借贷欠款的形成、交付、用途等 夫妻是否有举债合意、借款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等
    光一份借条通常是很难获得法院认可的
  • 只有借条可以起诉
    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
    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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