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民小区的土地租赁期限期满后该如何持续?

2019-12-19 20:1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土地的年限,不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地租赁到期后,承包方和受让方可以协商是否合同续约或者结束土地租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 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时,双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土地上的建筑物、种植物等遗留问题。
    合同对此没有约定的,承包方应当将土地恢复至承包前的状态(即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
    清理费用由承包方负担,承包方拒不清理的,发包方可以强制清理,并向承包方要求支付清理费用。
    3、承包方种植的树木,要在到期前砍伐或者移走。
    也可以协商出让给发包方,如果发包方不愿意受让,承包方应当自行清理,不存在索要赔偿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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