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租赁汽车公司租了一辆汽车,租金是4000个月,签订了网络预约合同。 现在生意不肯离开汽车。 租赁期至少为6个月,据说提前离开汽车的违约金为5000美元,但我的收入是每月一次,不是从网络预约的平台上,而是劳务关系还是单纯的租车关系? 合同中有提前还车的扣押金,租赁期也需要6个月

2019-12-19 18:5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车中乘客违约的情形如下:乘坐出租车,在上车后,当司机知晓目的地并载乘客前往目的地之时,乘客和司机之间已经成立了交通承运合同。司机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后,司机义务履行完毕,乘客不付钱就是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个人签订租车协议(租车合同)有法律效应,但是如果合同无效,没有法律效应。无效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认定无效,
    1.被胁迫签订,
    2.被欺骗。主要是违背真实意思就无效。
  • 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1、当合同明确规定了,如果合同期内由于房客的原因违约的,可以不退押金的。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租客违约后不予退还押金的,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押金进行处理。
    3、如果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提前一个周期内和房东声明且租客也确实在这个周期内提出的,那么就不能扣押押金。
  •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