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务人员工程承包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2019-12-19 10:3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 拖欠工程款可以到法院起诉还款,若法院判决后欠款方依旧不还款的,被欠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于已经发生的工程欠款,承包人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追讨工程款,在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或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发包人转移财产,恶意讨债。追讨工程款的诉讼时间长,搜集证据有困难的,建议委托处理建筑工程纠纷的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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