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债务人故意伤害,用暴力手段逼的借款人自尽,债务人负刑事处罚吗
暴力伤害
2019-12-18 01: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构成
非法拘禁罪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民法通则和侵权法相关规定获得民事赔偿。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
人格权
,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非法拘禁必然是刑事犯罪,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当然也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犯罪的主题是否成年,是否有其他的条件可以适用那些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
另外还有一种犯罪情节不恶劣的,又积极赔偿的,可以判缓刑。
目的正当,非法拘禁的过程中,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也没有伤害到被拘禁的人。取得被拘禁人的谅解等等。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
占有
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络,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
(1)
贪污罪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83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此外还应注意贪污数额与罪轻罪重的联系。
(2)
受贿罪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86条之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行为。本罪关于数额的计算与贪污罪相同,此外还应注意经济受贿和斡旋受贿,二者都应以受贿罪论处。
(3)
滥用职权罪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构成犯罪的要件,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分。
(4)
玩忽职守罪
。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滥用职权罪都是刑法第397条所规定的罪名,这里应注意二者的区别。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过失致人重伤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1720
防卫过当应负怎样的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处罚吗
防卫过当
3356
故意杀人怎么处罚
刑事辩护
4956
债务人坐牢了,债权人如何追债?
民间借贷
11454
债务纠纷引发血腥惨杀债权人砍杀债务人后跳楼
风险防范
5944
受人胁迫强奸杀人受刑事追究,但可以免除处罚
强奸罪
36973
债务纠纷引发血腥惨杀债权人砍杀债务人后跳楼
风险防范
3989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