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出了一个交通事故,我是开车正常行驶,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对方摩托车酒驾而且占用我这边车道超车,撞到我的车然后死亡了,当初出于同情赔付对方十万元,后来事故鉴定书出来以后我没责任,对方还要我另外再赔付八万元,现在对方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19-12-17 19:12: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出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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