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拖欠工资,不能与任何人联系,也没有借据,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17 18: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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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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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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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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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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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