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报告保险后的修理费是负责人先垫付的吗?

2019-12-17 18:2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你好,发生车祸后保险理赔需程序有很多种,具体的根据每个保险公司的不同或许会有点改变。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损失理算。
  • 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事故是由本单位执行公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的,工伤职工必须先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一般要求提交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或者调解书、判决书。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民事责任通常都是把双方的损失相加,按照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职工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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