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因故意伤害被判四年零六个月。有减刑的机会吗?

刑事辩护
2019-12-17 17: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后,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依照邪猎的标准进行量刑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减少基准刑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审核批准以后报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1)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减刑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减刑的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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