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终止无限期租赁合同?终止后,我应该向对方支付赔偿吗?

2019-12-17 14:3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方的合意,只要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就可以,没有必要非得采用所谓的“模板”。合同法对因为违约而解除合同是有条件限制的,主要有: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出租方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没有赔偿,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通知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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