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有人前段时间帮我办工作!用了16.5万元!说是5个月之前就上班了!有字据!然后到现在也没上班!钱也不还我!现在我已经去公安局报案了!而且公安局也找到这三个人了!可是到现在都3个月了!钱也没拿回来!我可以告他们诈骗么?告完诈骗以后我的钱还能拿回来么?

2018-09-04 13:3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3000元以上才会被立案;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1、被骗钱报案后是否能拿回钱,还要看警方能不能破案,还要看是否让犯罪分子挥霍一空。
    2、不管是否能拿回钱,受骗后都应该留存证据后及时报警。
    3、目前电信诈骗之所以比较猖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受害人认为数额太小、怕丢面子、怕找不回钱不去报警,久面久之就纵容了这种专营小额的犯罪活动。
  • 向公安部门报案和立案的条件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经济纠纷案件不能以诈骗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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