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带个闺女,没有资产,能够申请公租房吗?

离婚
2019-12-17 06:2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提出离婚有两种形式:
    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
    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但是,由于夫妻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难免发生纠纷。所以,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会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 彩礼一般不能退,家电有可能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也有可能被认定是共同财产,看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官对婚姻法的理解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