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死后,我的公公婆婆拿走了我写给丈夫的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我保证今后不会和其他男孩随意打电话。如果我再打电话,我会把房子打扫干净!现在,我的亲家带着这份保证书到处寻找我不忠的证据。他们希望我婚后放弃我们所有的财产。我想知道,如果我发现不忠的证据,我会不得不清理并放弃我所有的财产吗?

2019-12-16 17:4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谓的出轨保证书,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对双方只是形式上的约束。但是,如果双方因为男方出轨而离婚,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可以作为证据出现。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保证书、协议书等,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保证书、协议书是无效的。
  • 出轨后保证书:保证书中对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婚姻关系具有人身关系,不同于仅限于调整财产关系的《合同法》所说的合同关系。
    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一方存在出轨的情况时,通常应当由该方向无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的,则不需要由出轨一方支付。同时,出轨一般不会影响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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