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有个人总是嘲讽我,我受不了跟她吵了几句,然后她扯我头发我们便打成一团,(我也知道她是个严重精神分裂患者,之前我的孩子就差点被她摔死,放火,坐牢等等)然后我因为担心自身安全就率先抢了铁榔头,然后她跑房间里去了,然后在房间里歇斯底里的吼叫,接着就看见她又在从我妈手里抢我女儿想摔死我女儿,接着我一脚把门踹开用榔头将她敲晕失去反抗能力,经过医生鉴定为一级重伤,请问我这算正当防卫吗?

不正当竞争
2019-12-15 14:23: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正当防卫的强度可以等于或者适当地超过侵害行为的强度,但必须以制止侵害为限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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