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异地购房,媳妇说把她的户籍和小孩的户籍先迁过去,我的户籍在家乡,房产证能写自己的名字吗产证可以写自己的名字吗?要在异地购房,媳妇说把她的户籍和小孩的户籍先迁过去,我的户籍在家乡,房产证能写自己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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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你们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你们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让渡于小孩,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小孩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
所以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你和丈夫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小孩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
因此,即使小孩由男方抚养,他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对于小孩的三分之一部分,他只能够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占为己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小孩合法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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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房屋买卖和户口相关的问题,具体入戏:
1、根据《房屋
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
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
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
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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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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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去名字看具体关系:
一、夫妻间去名的,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只收取房产证的工本费,大概85-120元之间,且面一切税费。
二、直系亲属间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其他方式都比较麻烦。且收费也不必买卖少。先交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是去名人的那部分产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直系亲属间过户后,还可以办理退税手续的。退部分税费并不是全部都退。
三、路人甲与路人乙去名的,也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样的情况就和正常买卖过户是一样的,所交费用按照国家执行的标准来执行,且不能退还的。以上程序都是去房屋所在地区建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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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