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能等多久我丈夫第二次起诉我离婚

离婚
2019-12-14 23: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 1,等半年的说话,具有相对性。
    2、6个月的缓和期,是为了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因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法庭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尚可,无根本性无法愈合裂痕的情况下,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提出离婚诉讼(做原告),不受6个月的限制。
  •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