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生能够享有陪产假吗?如今陪产假多少钱天?

2019-12-14 18:4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与工伤无关,不计算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产假。
  • 陪产假又称男方护理假,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也就是说国家设施计划生育,在只能生一胎的地区,那么生二胎不但要受到处罚,更不用说相关报销了。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生育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的,那么你单位第二胎能否支取回津贴,如果你能报销并支取会津贴,肯定是要给员工产假的,如果不能报销和支取,那么你就要看公司是什么样的规定了,如果公司作为人性化的管理,愿意,支付那最好了。
  •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