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诈骗案如何能够检举超出几十万是否会判十年

2019-12-14 17: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举报流程。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带"*"标识的为必填项目)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本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
    2、结果查询。举报人登陆主页,点击"举报查询"图标输入相关信息后可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结果进行查询。非注册举报人需输入举报时网站提供的查询账号、密码。注册举报人登陆后即可查询。
    3、隐私保护。鼓励实名举报。为便于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举报人填写的所有举报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 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例如: 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不能判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网络诈骗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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