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四个多月,想离婚,会怎么判刑?

离婚
2019-12-14 15:3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想离婚,若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罪或与他人他同居的,法院应当予以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要求抚养权。 如果诉讼离婚,以下方面将有利于你争取抚养权。 1,如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2,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 3,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4,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 5,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