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服刑10年的囚犯在假释前必须申请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19-12-14 11:5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相同,同时,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减刑的话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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