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交首付前,说的是可以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定的是XX,交完首付了(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售楼处跟我说今天他们收到公司通知了,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理由是流程太麻烦了;并且,用公积金申请贷款的客户少,就我一个,就取消办理了,这个怎么解决?谢谢

2019-12-14 05:49: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有购房合同、付首款、收入证明、单身或婚姻证明等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贷款利息是个浮动数据,随着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变化。按此推算,30万贷款贷20年,月供应在2000元左右。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再次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4、最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