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结婚时可以拿临时身份证吗?

2019-12-13 19:3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 使用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办理银行卡或激活信用卡的。

      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申领人只要符合领卡条件,可以凭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申领信用卡。
    当然也是可以办理银行卡的。

      不过,补领到居民身份证后,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发卡机构变更其信用卡档案资料,凭补领的身份证使用信用卡,否则后果由持卡人自负。

      由于目前公安机关没有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的机构,所以尽量要妥善保存身份证以免被不法分子盗用。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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