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签署的子女所有权在离婚时有效吗?

离婚
2019-12-13 17:4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协议》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一般应该本着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交由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抚养。
    【最高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三种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有意愿让子女跟随自己的,可以考虑优先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一,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重新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