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发放年终奖金,员工罢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员工应该承担责任吗?

2019-12-13 15:4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
    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
    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针对入职不满一年 年终奖不发

  • 1、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 1、要看劳动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是否属于工伤,不以老板是否知情为条件;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