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在幼儿园上学前班那天送他去上学送到幼儿园后我离开没多久就接到A通知说我小孩手摔到了要求我们去幼儿园我们去到了才送小孩去的医院检查结果孩子左手骨折了(骨头断了)请问幼儿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除了医疗费还有什么?

2019-12-13 15:34: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仅是儿童(我这里当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在病床上摔倒的情况:有,医院对该儿童有安全保障义务,医院应该认识到该儿童还是小孩需要人看护而未安排人看护或者看护不到位造成摔伤后果的吗,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医院已跟儿童家属说明要看好小孩,是由于该小孩家人未看护好的,那么医院责任就比较小了。
  •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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