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分配协议的起草需要两个人出资,一个人不能负责营销公司的管理。

股权
2019-12-12 21:0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管理包括控股股权管理、参股股权管理。其中,控股股权管理通过战略管控、运营管控、财务管控,实现集团化发展,获得股东回报。参股股权管理通过股东大会、外派董监事参与运营决策,通过协助被投资企业项目开发,促进股权价值提升,获取共赢投资收益;同时,对已上市参股股权,利用股价波动设计、实施市值管理方案,提升上市参股股权收益。

  • 一、此协议书合法有效,公司这样的注册方式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二、理由:在国企改制中,内部职工直接以个人名义参股与法人股东共同设立有限公司是职工持股的模式之一。内部职工以这种形式持股设立有限公司,无须经其他前置审批程序,可径行向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设立这种公司股本结构没有特别要求,但股东人数受到限制,不得超过50人。正是由于设立这种形式的内部职工持股公司的便利,以及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很多企业往往通过数个职工分别代表一定数量的内部职工在新设立的公司中持股,以达到全体或大多数内部职工持股的目的。这样,实际上在参与持股的内部职工(隐名股东)和在股东名册上的内部持股职工(记名股东)之间形成委托持股和被委托持股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一种委托法律关系,属于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委托的事宜,在目前的民法和合同法中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这样的法律关系受到法律保护。股东代表应当与其所代表的内部职工就参与持股事宜订立相应的委托合同,明确有关委托持股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公司实际运作后在股东代表和其所代表的内部持股职工之间产生法律纠纷,也为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处理的合同依据。
  •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于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情况、和解和整顿等重大情况并公告。
    公司刊登上述公告当日,其股票停牌一天。
    4、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发布公告的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