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购房合同没有开发商帮我补充怎么办?

2019-12-12 11: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一般都是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如果只是你的那份丢了,可以用迂回的方式请求对方取出合约。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的原版内容重新签订一份。因为房屋尚未过户,也就没有在房管局留下房屋转移的信息,因此这样可以解决。
    2,如果遭遇卖主以你合同丢失为由,提高房价。那么就比较不幸,除非能够有2个以上无利益证人,否则类似于法院这样的裁判机关是不会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
    3.所以,趁合同丢失的时间不长,一尽量寻找回来,这样可以避免后面的任何麻烦。
    二,倘若真的遗失,最好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买卖双方都合意,合同丢失并不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
  • 房屋的买卖合同上买方名字与房产证上名字不一致时,房产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应要一致的。但夫妻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通过办理预告登记变更的方式减少购房人,合同变更中有涉及到预告登记证明内容发生变化的,应申请预告登记变更。
    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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