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房子是给我儿子买的。现在他找到了女朋友,还没有结婚,但是他怀孕了。从那以后,他的女朋友在房子里有股份吗?如果我的成年人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还清贷款,这所房子是否只属于我儿子?

2019-12-12 10:44: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中国的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 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婚前的性行为,男方对女方没有责任,但对孩子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当支付其抚养费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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