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是一个持有一家企业90%股份的股东。这家企业只有两个股东。法人占股份的10%。现在法人已经失去了联盟。我们想取消公司。我们能通过法律程序吗?复杂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2-12 09:4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注销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注销,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公司?
    一般来说,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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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责任人的认定?
    首先,如果这个公司是走破产程序的,就应该按破产来进行清偿。公司到工商部门登记注销的时候,工商部门是要对其进行审计的,如有未清偿的债务,工商部门是要督促其清偿的,清偿完毕才予以注销。有债务存在,不得进行注销。可要求工商部门撤销其行政行为。但是,实际上,这一步还是挺难以实现的。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如果股东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在注销公司的过程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以便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公告是面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其法律效果是对尚未知道或不确定的债权人产生告知的效果,而通知则是针对特定的、已知的债权人的专门告知。这两项义务指向的对象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股东作为公司终止的直接决定者和公司清算后剩余资产的最终受益者,应组织好公司的清算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好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以通知为原则,只有通知不能传达时,才可以公告形式告知,换句话说,公告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告知手段。

  •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9、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的45日之内到我公司的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等事项)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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