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他是个包瓦匠活的做了个房屋,我就是干彩刚给他们到了个房顶,由于了解,就收走订金,也未写合同书,一年了,他一拖再拖不出钱,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2-12 07: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支付定金一方违反约定的,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如果收取一方违约的,支付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约定了租房的定金,那么你违约,对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你租房的话,对方应当退还或者将其抵缴房费。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 因租房定金隶属“订商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后放弃了和其他人订约的机会,定金在此起了保证的作用,因为并不能要回定金。假如房东在收了定金后把房租给他人,这种情况能够要求房东两倍返还定金。 但是,定金也不是完全不能要回,下列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托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也即18岁以下的人(年满16岁不满18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隶属未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限定建设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隶属未经准许或者未按照准许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