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离婚的父母不把账簿给你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2-12 01:4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安P《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据此,你可以持身份证和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独立的户口簿。
  • 离婚后的户口问题,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方式,一是:迁回原籍,也就是父母所在地;二是,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单独立户。
    1、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 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
      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因此如果正常办理离婚手续后,基本上不存在重婚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