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劳动
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申请书。
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3、
劳动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