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能告诉我受伤的左手拇指被截肢的残疾程度吗?

2019-12-11 12:1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根据 《刑事诉讼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 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 案件随时介入。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差别待遇。《刑事诉讼法》32条、41条 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 辩护人。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
    1、这情况属于工伤,但是需在1年之内申请;
    2、工伤赔偿的问题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 才能确定的具体数额;
    3、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根据我们以前类似的案子,您公公多处受伤部位可能都会构成伤残,伤残应该有在9级以上,具体需要由专业的法医才能确定;
    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伤残鉴定报告,结合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伤者自己的一些证据才能具体确定(赔偿标准的计算需要根据伤者的户籍性质、工作情况等才能确定);
    5、交通事故和工伤的部分主要赔偿项目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
    6、具体操作的程序,a、工伤部分,需要先准备证据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交通事故部分,现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再找对方索要赔偿(诉讼或调解)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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