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娶了一个女人,生了另一个男孩。我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吗?

2019-12-11 08:2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
    (二)项和第
    (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办理独生子女整的应当足以下列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未婚生育且今后不再结婚的,不能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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