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期工作每天12小时,他们的常规工作也是12小时。他们签了劳动合同,但我不想给我看。此外,他们说他们将工作两个月。否则,他们将扣除1600元。如果他们开除你,他们将扣除3天的工资。现在我想辞职,但我不想扣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11 06:3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胁迫、欺诈利诱、订立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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