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某公司工作已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多次口头上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没批,现在口头上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板批了,让我去叫财务(也是老板娘)结清工资给我,老板娘不批也没结工资给我。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11 00:0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n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如果双方都有此意,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三)同意辞职,但要做满超过三十天;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目的相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没有单位的同意,你也没有权利擅自缩减工作不足三十天。此时,你可以参考第一种反应的结果处理。
    (四)不同意辞职。n始终强调,《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至于年休假的问题,你有所误解。如果你全年是十天年休假的话,截至二月,单位必须在离职前给你休完的天数只有一天年休假,而不是十天。这一天没有休完,单位必须给你一天工资作补偿。
  • 你好,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有离职证明的劳资纠纷,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救助解决吗?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口头约定,所以没法证明你工资的数量。但是因为你们单位有给你发过5500的工资(最好是有转账记录),所以你还是能证明工资水平是5500。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止,每个月都是有双倍工资的。现在因为你手上有了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足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第
    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这几个月给你拖欠的社保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