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化工厂工作了十二年,现在裁员该怎么赔偿。

2019-12-10 06:5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经济性裁员,那么公司提前向工会或所有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局报告,才可以裁员。而此时,也需要满足一定条条件(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补偿是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工作年限是劳动合同上签订的起始日至劳动合同终止日计算;
    工资是最近一年(从劳动合同终止日倒推一年)期间所有收入为准,包括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奖金等。
  • 你好。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仅限于之前工作的年限,这对之后你再重新入职没有任何影响,只要企业愿意录用你,双方仍可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但工龄只能从新入职时起算。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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