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在1988年是直肠癌患者。我在1998年12月27日接受了直肠手术,现在化疗结束了。在家休息。在此期间,我的公司与我谈过多次,打算终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10 05:3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2018/6/
    15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什么用处的回答如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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