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就是一名离异女性带著闺女衣食住行,闺女判帮我,孩子判给男性。如今村内动迁,闺女的拆迁费该给谁?

离婚
2019-12-09 18:1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房屋拆迁的,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
    安置时选择的是安置房而非货币安置的,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
    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
  •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对于以上情况,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夫妻感情已破裂,那么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