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公司搬迁时,护理人员不愿意跟随公司。他们需要支付双倍赔偿吗?

其它
2019-12-09 14:3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作为正常的调整,但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发生了改变,因此公司在有违约的情况下,职工辞职公司应当给一定的补偿.二,如果公司全部搬走芜湖劳动部门肯定管不了他们.
    三、工资有长有落,只要是他不违反合同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四,每周工作多少天,国家劳动法都是有规定的,公司这样安排工作时间肯定是违法的。
  • 企业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首先在迁入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再到原注册地办理迁出手续,手续办理结束之后等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变更。若税务局不属于原注册地的管理范围,查明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后,再办理迁出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为准,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 一、根据你的描述,你与单位之间是成立劳动关系,并且签有劳动合同,你的合法权益是受到相关劳动法律保护的。
    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因此,单位在你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这一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由于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是违法行为,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因此,具体计算方法是按照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折算为月工资,而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是这个的两倍。
    五、女职工在孕期被解除劳动关系,能够获得是经济赔偿金,你所说的三期补偿就是指的经济赔偿金,因为它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
    六、若你要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维持原有的劳动关系,同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公司,要求公司支付你的经济赔偿金。在劳动申请书中明确你要维持劳动关系还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二者择一。
  • 双倍工资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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