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门牙因工伤摔倒是十级工伤吗

2019-12-09 12:3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十级退休后没有补偿,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十级的待遇是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十级职工退休前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退休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来进行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伤人员及家属的申请,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认定,认定工伤后,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就属于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